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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群众满意度】执行局:持续跟进执行到位 获得当事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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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君宇  发布时间:2023-03-08 16:48:51 打印 字号: | |

 赵某某与迁西县兴城镇某村委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中,赵某某在 1980 年担任该村村委会副书记,同年1月25日,为村修建自来水工程外出购料时发生车祸受伤,因未能与村委会协商一致,故起诉到迁西县人民法院。

 迁西县人民法院于 2004年12 月16日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村委会赔偿原告合计30000 元,并于2004年12月底前一次性给付完毕”。村委会始终未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赵某某于 2020 年8月4日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执行申请后,行局立即找到被执行人村委会的书记,但其以申请执行人超执行期限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已 70 岁高龄,出行不便且身患疾病。如果按法律规定驳回其执行申请的话,其面临着十多年来无法得到赔偿的困境。鉴于此情况,执行干警多次找被执行人村委会同时协调乡镇做调解工作,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和解,承诺等村委会账上有钱后第一时间给付申请人。 

 2023年2月份,经执行干警持续关注,该笔款项顺利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一起将近二十年的赔偿案件圆满解决,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后非常激动,称这些年来身体不好,本不抱有希望。没想到执行局帮自己执行到赔偿,感谢的同时非要拉着执行干警去家里吃饭,执行干警婉言谢绝,并嘱咐申请执行人要保重身体,执行干警想到申请人年事已高,担心其出行不便,随后用自己车辆将申请执行人送回家中。

 感谢的语言虽轻,当事人的肯定却重。当事人权益得到保障的那一刻、欠款被追回时脸上露出满足笑容的那一刻,是执行干警最幸福的一刻。迁西法院执行干警纷纷表示,将会继续秉持初心、不忘心中的那份信仰,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捍卫司法尊严。


 
责任编辑:张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