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河桥法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在办案过程中追求塑造更加公平、更加高效、更可预期的迁西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洒河桥法庭接到一起涉企纠纷案件。2020年5月,被告B公司与原告A公司达成口头协议,B公司向A公司预定特定货物,以最后实际供货总量结算货款,并约定货款于2020年12月底前结清。原告A公司全面履行了供货义务,而被告B公司未按约定给付货款,故原告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货款。
在立案后,法庭立即联系被告,被告表示对买卖合同事实无异议,但是金额不认可,要求和原告公司核对账单。承办法官了解纠纷矛盾点后,为双方最大利益考虑,给原被告公司提供平台,对账单进行核对。通过近一个月时间的账单核对,被告最终认可了原告诉请货款金额。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及时给付了货款,原告撤销诉讼。
洒河法庭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理念,发挥基层人民法院服务企业发展“桥头堡”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涉企矛盾,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