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洒河桥法庭诉前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经法官悉心释法、耐心调解,后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李某某于2023年初受雇于被告张某某,在迁西范围内砍伐树木。2023年4月31日,原告在砍树装车时,右脚被砸伤,被送往迁西县康力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足第2、3跖骨骨折”,开支医药费6000元,医嘱为回家休养。
刚收到诉状时,原告情绪较为激动,法庭与被告联系时,被告也存在抵触心理。基于双方所诉金额较少,原告家属有和解意向,故法庭组织多次调解。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为原被告双方从“情、理、法”角度分析案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庭给付了赔偿款。
法不容情,但法有温度。洒河桥法庭通过多方调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质性化解纠纷,诉源治理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