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集法庭在审理两起劳务合同案件过程中,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的始终,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受到了当事人好评。
案情回顾
两起案件的原告王某和赵某均系被告张某雇佣的焊接工人,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分别为原告出具了工资欠条,因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原告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庭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两次诉前调解,双方就拖欠工资的事实及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就支付工资的具体方式和周期存在分歧,原告王某和赵某认为被告张某提出的支付周期过长,双方未能达成诉前调解协议。
虽然未能达成诉前调解,法庭干警并未放弃调解工作。在开庭当天,就工资支付的周期再次对双方当事人积极引导、分析利弊,最终当事人态度缓和,均作出了一定的让步,达成了新的调解协议,法庭干警当即为双方制作并送达了调解书。
事后,当事人对法官说出了心声:“有的时候并不是多少钱的问题,赌的也是一口气,没想到法庭会为了自己的案件如此尽心努力调解。”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但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更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积怨,充分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